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批,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規劃行政許可、實施規劃管理的依據。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第四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第六條的規定執行。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行為。第二章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第六條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城市、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第七條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人民 *** (以下統稱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規劃編制單位承擔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第八條 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綜合考慮當地資源條件、環境狀況、歷史文化遺產、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權屬等因素,滿足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的需要,妥善處理近期與長遠、局部與整體、發展與保護的關系。第九條 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經批準的城市、鎮總體規劃,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資料。第十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土地使用性質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積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綠地率等用地指標;

(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的用地規模、范圍及具體控制要求,地下管線控制要求;

(四)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黃線)、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綠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紫線)、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藍線)等“四線”及控制要求。第十一條 編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城市空間布局、規劃管理要求,以及社區邊界、城鄉建設要求等,將建設地區劃分為若干規劃控制單元,組織編制單元規劃。

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或者減少控制要求和指標。規模較小的建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與鎮總體規劃編制相結合,提出規劃控制要求和指標。第十二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編制完成后,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時間、地點及公眾提交意見的期限、方式,應當在 *** 信息網站以及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告。第十三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制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計劃,分期、分批地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

中心區、舊城改造地區、近期建設地區,以及擬進行土地儲備或者土地出讓的地區,應當優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第十四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成果由文本、圖表、說明書以及各種必要的技術研究資料構成。文本和圖表的內容應當一致,并作為規劃管理的法定依據。第三章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批第十五條 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縣人民 *** 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應當采用紙質及電子文檔形式備案。第十六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組織召開由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的審查會。審查通過后,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將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審查意見、公眾意見及處理結果報審批機關。第十七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自批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 *** 信息網站以及當地主要新聞媒體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城鄉規劃局有什么不同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與城鄉規劃局的區別如下:

1、名稱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 *** 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是各級 *** 利用現有地圖、衛星地圖結合實際來開發治理歷史現狀。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城市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土地、地質礦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2、職能不同

城鄉規劃局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負責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

領導、指導測繪管理部門開展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文化名鎮、優秀歷史建筑和市級以上歷史文物古跡的規劃管理工作。

3、工作原則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各級人民 *** 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批和管理,擬訂并實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作價出資、 *** 、交易和 *** 收購的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擴展資料:

規劃局: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組織編制。參與制定區域性發展規劃、某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建設局(住建局):綜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

國土局:主要責任是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礦產資源。例如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開發土地,審批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辦理土地出讓、 *** 、出租、抵押,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城市總體規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土資源局

在對口援疆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中還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把握當地民族文化、宗教和歷史文脈

2、遵循自然規律,生態優先

3、傳統民居建筑的研究,保持地域城市和建筑特征

4、具有長遠性的規劃和眼光

5、不能一味的套用標準,不能按內地的規劃模式,不能整齊劃一

城市規劃師應掌握哪些知識和技能

城鄉規劃是一項重要 *** 職能,經批準的城鄉規劃具有法律效力,必須依法行政。遵循依法行政原則,《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科目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城鄉規劃法規,含城鄉規劃行政法學基礎、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二是城鄉規劃管理,含城鄉規劃管理基礎知識、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城鄉規劃法規、技術標準與規范以及城鄉規劃方針政策,城鄉規劃管理的目的、原則、內容和 *** 以及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等有關知識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一城鄉規劃法規

1.城鄉規劃法學基礎

1.1行政法學知識

1.1.1了解法律的本質、作用與法律淵源

1.1.2熟悉行政法學的概念與原則

1.1.3熟悉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和行政行為的內涵

1.1.4了解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1.1.5熟悉行政法制監督的內涵和基本要求

1.2行政立法知識

1.2.1了解行政立法概念和中國的法律體系

1.2.2熟悉行政立法權限與程序

1.2.3熟悉行政立法的內涵和立法要求

1.3行政許可知識

1.3.1了解行政許可的內涵和行政許可的設定

1.3.2熟悉行政許可的基本內容與實施程序

2.城鄉規劃法制建設概況

2.1了解中國城鄉規劃法制建設的歷史演進

2.2熟悉中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

2.3熟悉中國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體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3.1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立法背景

3.2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重要意義與作用

3.3掌握《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內容與說明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

4.1熟悉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現行法規的適用條件

4.2掌握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現行法規的主要內容

4.3熟悉城鄉規劃實施與監督檢查現行法規的適用條件

4.4掌握城鄉規劃實施與監督檢查現行法規的主要內容

5.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

5.1了解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的知識

5.2熟悉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的主要內容

5.3掌握城鄉規劃技術標準與規范中的強制性條文

6.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

6.1熟悉主要相關法律的內容

6.2了解其他相關法律的內容

6.3熟悉主要相關行政法規的內容

6.4了解其他相關行政法規的內容

7.城鄉規劃方針政策

7.1熟悉國家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

7.2了解部門有關城鄉規劃的政策

二城鄉規劃管理

8.城鄉規劃管理知識

8.1公共行政管理知識

8.1.1了解公共行政的概念

8.1.2熟悉公共行政的主體與對象

8.1.3掌握 *** 的主要職能

8.1.4熟悉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

8.1.5掌握公共政策與公共問題

8.2城鄉規劃管理基本內容

8.2.1熟悉城鄉規劃管理的概念與特征

8.2.2掌握城鄉規劃管理的目的和任務

8.2.3掌握城鄉規劃管理的原則、依據與 ***

8.2.4熟悉城鄉規劃管理的工作內容

9.城鄉規劃編制與審批管理

9.1城鄉規劃編制管理

9.1.1掌握城鄉規劃體系與城鄉規劃的內容和要求

9.1.2掌握城鄉規劃組織編制的主體

9.1.3掌握城鄉規劃的編制與報批程序

9.2城鄉規劃審批管理

9.2.1熟悉城鄉規劃的審查規則

9.2.2掌握城鄉規劃審批主體

9.2.3掌握城鄉規劃的審批程序與 ***

9.3城鄉規劃修改的管理

9.3.1掌握城鄉規劃修改的原則與條件

9.3.2掌握城鄉規劃修改的主體

9.3.3掌握城鄉規劃修改報批程序與 ***

9.4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

9.4.1了解各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等級及其條件

9.4.2了解各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審批程序

9.4.3熟悉各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承擔項目的內容

10.城鄉規劃實施管理

10.1城鄉規劃的實施

10.1.1熟悉城鄉規劃實施主體

10.1.2掌握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原則與要求

10.2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

10.2.1熟悉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的對象

10.2.2熟悉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的目的與任務

10.2.3掌握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程序

10.3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10.3.1熟悉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概念

10.3.2熟悉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目的和任務

10.3.3了解國有土地劃撥與出讓的規劃管理程序

10.3.4掌握建設用地規劃行政許可程序

10.4建設工程規劃管理

10.4.1熟悉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概念

10.4.2掌握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目的和任務

10.4.3掌握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行政許可程序

10.5鄉、村莊規劃管理10.5.1熟悉鄉、村莊規劃管理的概念

10.5.2了解鄉、村莊規劃管理的目的和任務

10.5.3了解鄉、村莊規劃行政許可的程序

10.6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

10.6.1熟悉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概念

10.6.2掌握臨時建設的規劃管理程序與要求

10.6.3熟悉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程序與 ***

10.7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

10.7.1了解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的意義

10.7.2熟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管理的原則、內容與 ***

10.7.3掌握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實施管理要求

10.8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

10.8.1了解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的概念

10.8.2熟悉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的目的與任務

10.8.3掌握風景名勝區規劃管理原則、 *** 與程序

11.城鄉規劃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

11.1城鄉規劃監督檢查

11.1.1熟悉城鄉規劃監督檢查的原則與要求

11.1.2掌握城鄉規劃監督檢查的內容與 ***

11.2城鄉規劃法律責任

11.2.1了解城鄉規劃法律責任內容

11.2.2熟悉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種類

11.2.3掌握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的原則及程序

12.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

12.1熟悉城鄉規劃行業準則

12.2掌握城鄉規劃行業職業道德標準

附:

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與規范一覽表(2008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配套的行政法規與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2、《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4、《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

6、《城市總體規劃審查工作規則》

7、《縣域村鎮體系規劃編制暫行辦法》

8、《村鎮規劃編制辦法》(試行)

9、《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

10、《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1、《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 規劃管理辦法》

12、《近期建設規劃工作暫行辦法》

13、《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

14、《城市紫線管理辦法》

15、《城市綠線管理辦法》

16、《城市藍線管理辦法》

17、《城市黃線管理辦法》

18、《開發區規劃管理辦法》

19、《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

20、《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21、《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22、《停車場規劃設計規則(試行)》

23、《城市抗震防災規劃管理規定》

24、《城建監察規定》技術標準與技術規范

25、《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準》

26、《城市規劃制圖標準》

27、《鎮規劃標準》

28、《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29、《防洪標準》

30、《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

31、《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

32、《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

33、《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

34、《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規范》

3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

36、《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

37、《城市規劃工程地質勘察規范》

38、《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

39、《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

40、《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

41、《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

42、《城市電力規劃規范》

43、《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

44、《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45、《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范》

相關法律與行政法規

46、《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7、《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4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49、《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0、《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5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53、《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5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5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56、《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57、《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58、《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5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60、《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62、《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6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64、《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6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66、《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70、《風景名勝區條例》

71、《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72、《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73、《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

74、《城市綠化條例》

75、《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76、《 *** 條例》

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8)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和規劃管理的法制化和標準化,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汕頭經濟特區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汕頭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適用范圍]

在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以及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南澳縣的區(縣) *** 所在地和市 *** 確定的重點片區制定、修改和實施城鄉規劃,從事與城鄉規劃有關的建設和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特區范圍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區域,參照本規定執行。

村民住宅建設規劃管理按《汕頭經濟特區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實施。第三條 [特定區域]

特定區域是指在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上有特別要求,需作特殊規定的地區,包括中央商務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旅游風景區、濱海濱河地區等。其他特定區域由市城鄉規劃部門提出建議,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后報市 *** 批準執行。

特定區域的規劃技術指標和要求在編制特定區域的法定規劃時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第二章 城鄉規劃編制第四條 [城鄉規劃編制體系]

特區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包括法定規劃和非法定規劃兩個系列。第五條 [法定規劃]

法定規劃分為城市規劃、鎮規劃和村莊規劃。

城市規劃分為城市總體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四個層次。

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包括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三個層次。

城市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層次應當編制具有一定專業內容與深度要求的專項規劃。依據城市規劃管理需要可單獨編制各專業規劃。

城市設計是落實城市規劃、指導建筑設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的有效手段,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第六條 [非法定規劃]

非法定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是對法定規劃的補充,提供規劃編制管理技術參考依據。

非法定規劃根據城鄉規劃建設需要而制定,包括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片區概念咨詢規劃和建設項目規劃研究等。

城市發展戰略規劃是對全市或者分區發展中具有方向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研究,提出宏觀、全局和遠景的規劃設想和發展策略。

片區概念咨詢規劃是對城市片區或者基于某種目標進行整合的地區進行專題研究,提出開發建設設想和規劃設計導則。

項目規劃研究對近期需要建設、改造或者予以保護的具體地塊提出規劃指導,或者對某一種類型的項目提出專項規劃標準和策劃方案。第七條 [城市設計的編制]

城市設計分為總體城市設計和重點地區城市設計。

(一)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分級管理,由總體城市設計確定。

(二)城市核心區和中心地區、體現城市歷史風貌的地區、新城新區、重要街道(包括商業街)、濱水地區(包括沿河、沿海、沿湖地帶)、山前地區,以及其他能夠集中體現和塑造城市文化、風貌特色,具有特殊價值的地區應當編制重點地區城市設計。重點地區城市設計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并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相關指標中。

(三)城市設計重點地區范圍以外地區,可以依據總體城市設計,單獨或者結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等開展城市設計。

(四)由重點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重點地段,必須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第八條 [城市設計的內容]

(一)總體城市設計應當確定城市風貌特色,保護自然山水格局,優化城市形態格局,明確公共空間體系。

(二)重點地區城市設計應當塑造城市風貌特色,注重與山水自然的共生關系,協調市政工程,組織城市公共空間功能,注重建筑空間尺度,提出建筑高度、體量、風格、色彩等控制要求。

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保護相關控制地區開展城市設計,應當根據相關保護規劃和要求,整體安排空間格局,保護延續歷史文化,明確新建建筑和改擴建建筑的控制要求。

重要街道、街區開展城市設計,應當根據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活動需要,統籌交通組織,合理布置交通設施、市政設施、街道家具,拓展步行活動和綠化空間,提升街道特色和活力。

(三)城市設計重點地區范圍以外地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條件,明確建筑特色、公共空間和景觀風貌等方面的要求。

城鄉規劃資質開始辦理,先來了解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和規定

城鄉規劃資質等級:城鄉規劃編制分甲、乙兩級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丙級監管部門已經取消,新辦都是以乙級開始申報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甲級資質標準: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100 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的不少于 4人,具有其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4 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 1 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8 人,具有其城鄉規劃編制管理思考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15 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 10 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及軟件

(六)有 4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標準 :

(一)有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金不少于 50 萬元人民幣

(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 25 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2 人,具有高級建筑師不少于 1 人、具有高級工程師不少于 1 人,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5 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 10 人。

(四)注冊規劃師不少于 4 人

(五)具備符合業務要求的計算機圖形輸入輸出設備

(六)有 2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技術人員備注: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年齡應當在 70 歲以下,其中,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 4 人,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 60 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 2 人。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應當在 60 歲以下,高等院校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專職從事城鄉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 70%。

城鄉規劃編制甲級和乙級承擔范圍和規定:

甲級城鄉規劃 編制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業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乙級城鄉規劃 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一)鎮、20 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二)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100 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

(三)詳細規劃的編制

(四)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五)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